文/吴睿鸫
“先说必须买,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后又允许租,但一年租金高达1.5万元;对短租合同进行毁约,强制要求进行长租……”在海南海口市,不少业主都有“踩雷”人防车位的经历。据海口市*府服务热线平台统计,海口市最近出现多起关于人防车位的投诉。那么,海口市的人防车位到底出现了哪些问题?为此,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5月13日《工人日报》)
所谓人防车位,是指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在小区人防工程设置的停车位。在车多车位少的情形下,充分利用人防空间为小区居民设置停车位,不仅实现了空间利用效能的最大化,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
可是,近年来围绕人防车位衍生的各种乱象,令人目不暇接。取消短租,强制长租;又租又送,名租实售;隐瞒属性,高价出售;收益归属,纠缠不清……开发商利用人防车位制度性缺陷,在建设、管理与使用上,频频引发社会性矛盾纠纷,从而让人防车位,演变成“烦人”车位。
就人防车位而言,有几大制度性硬伤:其一,产权到底归谁?《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规定,人防车位平时用做民用,战时用做物资掩护等。但对于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划分。包括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也未明确指出人防车位的归属权问题。其二,人防车位,是租,还是售卖?是长租,还是短租?由于人防车位的买卖合同,无法在行*主管部门备案,其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从各地制度执行来看,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基本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此外,收益归属同样是说不清、道不明。按照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车位的投资者,究竟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存在“条款真空”,导致各地的司法判决也是五花八门,不尽相同。
显然,人防车位要想走出“模糊地带”,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制度性出口”。一方面,国家立法部门在《人民防空法》里增设专门人防车位条款,或者出台专门的《人防车位管理办法》,允许人防车位办理产权证,明确产权属性,与非人防车位区别开来。同时,要明确人防车位平时用做民用,发生战争时无偿征用,待战争结束时,再无偿把车位归还给产权所有人。此外,还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从而让事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人防车位,变成便民车位,顺心车位。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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