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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班教师:1名。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喜爱幼儿,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具有一定的沟通、分析判断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岗位待遇:参照龙华区公办幼儿园临聘人员薪资标准,节日福利、双休、带薪寒暑假、国家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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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发送至邮箱nfgjhr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