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设新冠病*核酸检测采样便民
服务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织密疫情防控网,最大限度满足重点人群监测和春运期间返乡人员的核酸检测需求,除海口市内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外,海口市卫健委决定开设一批新冠病*核酸检测采样便民服务点,完成重点人群集中核酸检测工作,并为广大群众提供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样服务时间
各核酸检测采样便民服务点自0年1月18日起正式启用,采样服务时间为9:00--1:00。
二、检测人员范围
(一)定期核酸检测的十五类重点行业“应检尽检”人员,除医疗机构和机场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检测外,其余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组织实施重点人群新冠病*核酸检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0〕7号)的工作要求,于1月0日前到各核酸检测采样便民服务点完成集中采样检测,检测费用由财*保障。
(二)离岛返乡人员,境外、省外及从疫情重点地区近期入琼返琼人员的共同居住人,有14天外出旅居史人员,寒假返琼大学生等“愿检尽检”人群,按定价收费检测。
三、采样服务地点
请参加检测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载有本人健康码的手机就近到以下核酸检测采样便民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十五类重点行业人群免费采样检测(10:1混检),电信公司向纳入重点人群监测系统的用户发送提醒短信,收到短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工作证到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其余人员单检自费检测。
(点击查看大图)
四、结果查询
核酸检测结果可通过个人手机在“健康码”系统或国务院*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