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关于《海口江东新区关于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海口江东新区(以下简称“江东新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口打造成为我国离岸贸易的先行区和试验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琼汇发〔〕22号)等规定,结合江东新区实际,我局制定了《海口江东新区关于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现将《海口江东新区关于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反馈意见: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kjdgljc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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