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秀英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14户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望广大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认真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加强内部管理,守法依规经营。
附件: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秀英区税务局
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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