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秀英区税务局
非正常户公告(年第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年6月1日至年7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60户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望广大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认真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加强内部管理,守法依规经营。
附件:年6月1日至年7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
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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