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发布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落实到位,确保容缺办理服务相关规定与现行税收*策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相适应,切实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调整纳税人失信惩戒措施
为规范“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流程,我局对未按承诺补充资料的纳税人予以信用扣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容缺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税函〔〕48号)关于失信惩戒指标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失信惩戒信用扣分指标调整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规定予以扣分(一次5分)。
(二)明确公告规定适用时间
本公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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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海口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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