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高质量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将实施“无申请退税(费)”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8月1日起,纳税人和缴费人日常申报(含汇算清缴)产生的多缴税款(费),经核实后我局将采取“无申请”方式给予办理退税(费)。
二、自年8月1日起,纳税人和缴费人符合税收优惠*策条件但未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策的税(费),经核实后我局将采取“无申请”方式给予办理退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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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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