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通告
海资规〔〕号
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研究处理我市农宅发证工作遗留问题》(〔〕第7期)的工作要求。现通告注销涉及龙华区宗个人集体土地使用证(详见附表)。凡对此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龙华分局申诉,逾期无异议,上述土地使用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明细表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月6日
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明细表(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来源:海口日报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海哥推荐:
1、最高30℃!今天是“小暑”还是“小寒”?海南人彻底凌乱了
2、澄迈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嫌犯在教师宿舍楼下行凶被抓
3、三亚出手了!直播虽火,但不许骚扰游客!
4、海南出台多个“试点办法”:农村一户一宅,用地不超㎡
点个“在看”试试~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