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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小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学校坐落在海口市中心地带(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10号),占地面积40亩,初期建筑面积平方米左右,年9月正式开学。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熔铸中外教育精华,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将秉承当代教育家刘彭芝校长“爱与尊重”的教育理念,践行“尊重个性,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祖国的腾飞,一切为了人类的进步”的办学宗旨,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教师,组建教师队伍,确保正常开展教育教学。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23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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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的路线方针*策,热爱
特殊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告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29日至6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
网上报名初步筛选截止时间:年6月4日18:00。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初审通过者名单将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核程序。各部分满分均为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北京,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委独立打分,评委小组综合评定。
(2)面试内容:闭卷写教案及现场陈述、答辩。
第一,闭卷写教案。时间为分钟,满分为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要求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写成1课时的教案。
第二,答辩。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分,占面试总成绩的70%。应聘人员现场陈述7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评委专家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提两个问题,应聘人员可根据评委所提问题,结合教学实际现场作答。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点设立在北京,具体地址及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市教育局*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章老师
联系-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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