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公开招聘财*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及人数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于年9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小学或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
5.年9月至年12月连续在中小学校或高中任教。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教师及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3.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信息公布
年3月20日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龙华门户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