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人材者,求之则愈出,置之则愈匮。”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必须举全国之力、聚四方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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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聘前言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号)的精神,我区将于年10月底拟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10所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一批届优秀毕业生充实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策。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5.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二、待遇(一)聘用人员安排在区属学校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工作,享受龙华区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二)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学年的年末发放。如服务期满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三、招聘程序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和笔试,预定人选,签订意向书,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年10月23日-年10月29日,通过龙华区*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