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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0 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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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延续、平稳过渡


  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金融服务业作为本次“营改增”的四大行业之一,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等业务活动,是关系民生的重要经济产业。“营改增”后,金融服务业纳税人需要
  银行按季申报应该是7月份报缴期申报,银行应该如何申报年2季度的金融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年第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明确了“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年第52号令)的规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其中,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都属于金融机构,按季度缴纳金融业流转税。由于“营改增”的特殊时间要求,上述按季申报的金融机构应在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然后等到年7月申报期时,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 

未扣除部分可申请退税


  投资公司主营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前计算营业税时,金融商品转让可以实行差额征税,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正负差可以抵缴。“企业在5月1日前如果有未抵扣完的差额,仍然可以在今年年底以前进行抵扣计算增值税吗?”


  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文件还明确了“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然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由此可见,上述规定与之前缴纳营业税时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一样的。


  特别提醒:对金融商品转让中发生不足以抵减扣除的部分,以5月1日为时间节点,有特殊衔接规定,并不能直接抵扣。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因此,在年5月1日全面施行“营改增”后,投资公司应当以5月1日为限,对未抵扣完的限额分别进行区分处理。

优惠*策延续 

预计税负降低


  “营改增”后,金融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比之前营业税税率高出1%。同时,在营业税时代,银行利息收入在合同确定的应付利息的当天即产生纳税义务,一部分贷款在合同确定的结息日时还并不能取得相应的利息,甚至有的会超过3个月,形成不良贷款,本身压力就比较大。现在税率又提高了,如果还按照结息日缴纳增值税,银行税负压力将更重,业绩也会受到影响。


  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策的规定》的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因此,“营改增”后,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扣除逾期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将相应减少。同时,金融保险行业纳税人在营业税时代享受的税收优惠*策,“营改增”后依然可以享受。


  同时,由于增值税有进项抵扣,对银行等金融行业来说,在信息系统建设、企业管理、租金、水电等很多方面都可以取得进项抵扣,尽管增值税率为6%,较过去营业税率上升了1个百分点,但预计税负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金融服务业专票
  

开具有限制


  随着营改增的时点越来越近,金融企业手上还有部分未使用的地税发票,是不是5月1日开始就不能使用了?营改增后他们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全部业务都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月1日起,原地税营业税发票将停止供应,对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其领用结存的地税印制的普通发票,在年6月30日前可继续使用。冠名发票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期至年8月31日。金融业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金融业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专用发票。但以下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融服务;2.销售免征增值税的金融服务;3.金融商品转让。


  因接受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金融业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时不需要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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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如何化解税务风险?

风险点一

预收融资安排费未按期结转收入


  “‘预收收入’科目金额异常,很容易受到检查人员的
  对此,税务机关建议,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要先确定该款项的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条件,并注重后续管理,一旦符合确认收入条件应在当期及时确认收入,避免产生后续的税收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

风险点二

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稽查人员提醒说,金融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多,交易也较为频繁,少数财务人员将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风险较大。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周期一般较短,如企业取得与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处于同一个纳税年度,那么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费用也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故企业容易忽略上述交易费用存在的税会差异。对此,稽查人员建议企业,当年购入且尚未处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回顾对应投资资产的购入时间,并确认是否与处置时间处于同一纳税年度。如不处于同一纳税年度,应注意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如对同一交易金融资产多次买进卖出,应以先进先出法确认具体取得时间。如此才能防范税务风险,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风险点三

税前扣除部分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


  “金融作为高薪行业,工资薪酬环节核算的税收风险也值得
  稽查人员表示,虽然这种情况不在少数,成因也很多,但根据《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7号)的规定,仅为部分员工缴纳或者是为全体员工缴纳但是超出了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外部分的补充养老保险,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北京市第二稽查局局长李云龙表示,财务负责人是企业税务活动的直接决策人、执行人,在企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关键,针对企业财务负责人的沟通及*策宣讲具有重要价值。

此文略有删减来源:南京地税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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