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期,
我国平均每年冬季发生火灾7.6万起,
受伤人,死亡人,财产损失4.2亿元,
分别占全年总数的32%,25%,40%,26%。冬季天气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骤增,致灾因素增多,群众生活区域极易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此外,宾馆、酒店、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也容易发生火灾。这些场所用电较多,线路老化、人员操作失误等都容易造成短路起火。
因此,我们更要提高防火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燃”。
小火亡人,切记小心!
案例一
年12月31日1时40分,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东北大学家属区的望湖路20-2号居民楼7单元楼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造成6人死亡。
案例二
年12月14日3时,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麒麟社区一民房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住户楼顶搭建的出租屋,过火面积约为2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
案例三
年1月28日4时48分,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莲塘村一民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案例四
年10月6日12时10分,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上渡口长江大道西段28号桥头消去1栋楼顶发生火灾,着火层为楼顶违建彩钢板房,燃烧物质多为棉絮等货物,起火原因系外露电源线短路引燃周围堆放可燃物所致。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平米,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案例五
年11月2日3时,重庆市秀山县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因电烤炉未关导致起火,一家三口中母亲因过度吸入烟气窒息死亡,父亲重伤。
案例六
年12月2日凌晨01时58分许,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船房社区新农村居民小组84号发生一起火灾。据了解,着火建筑为一栋自建群租房,火从一楼烧到五楼,经现场清理,火灾直接造成5人遇难。在自救逃生过程中,另有3人坠楼身亡,3人受伤。
从以上发生的悲剧中可以看出,“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多发于冬春季节,往往过火面积小,多集中在居民楼、群租房以及老旧小区、城中村等生活区域,且火灾多发生于夜间时段,由于冬季入夜时间提前,加之冬春季节人体生物休眠处于困倦状态,身体警觉度和警惕性下降,慌乱中缺乏应对火灾的逃生自救能力,极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冬季天气干燥火灾多发。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燃”,应注意:
(1)使用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物体和林区、草场、仓库等场所。
(2)严禁乱扔烟头,严禁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
(3)更不能在宿舍、出租屋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定期检查维护电源线路、电气设施和用电设备,防止因用电线路老化和设备年久失修引起火灾。
(4)在禁烟禁火的场所,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END
策划by李鲜
编辑by陈欣怡
文案by李阳熹
视频/文字源自宜宾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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