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40号)安排,现就做好福海县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高、就近,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并举的原则。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福海县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至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招募基层服务单位急需、紧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拥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策;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曾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人员和参加考试招募后辞职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间年7月1日至7月8日。
2、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公共就业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