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口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将于年2月1日起施行。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条例》指出,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计算节点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实行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孪生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数字孪生应用服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建设海口城市大脑,整合汇集政府、企业和社会数据,并在城市治理领域进行融合计算;要求将新建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云上,将原有系统向电子政务云迁移。
公共信息资源共享
为解决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等难点和堵点,《条例》明确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和“同步归集、实时更新”原则,对在依法履职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公共信息资源进行管理;规定政务部门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市大数据发展部门确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划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职责;要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向市公共数据资源平台汇集共享;鼓励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和从事公共服务的企业依法向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数据用于共享和开放,拓宽信息资源共享范围。
数字产业化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支持政企合作,构建集成基础算力资源、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及计算技术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提供算力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创建数据驱动的生产管理新模式,提升经济效益。
《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智慧园区,构建园区智慧管理运行、经济分析调度新模式,加快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智慧经济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发展,具体包括:(一)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与运用;(二)促进新信息技术在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三)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培育智慧医疗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医疗机构数据互通、医疗资源高效共享,推广个人医疗数字孪生服务,探索完善个性化康养服务和异地诊疗服务;(四)推进国际旅游消费服务智慧升级;(五)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商务流通服务体系发展,加快跨境电商、数字服务出口以及城乡商务网点建设,培育电子商务数字化新业态;(六)引导和支持信息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融合应用,推动移动支付、数字人民币的应用与普及,推动跨境交易、集中登记结算等金融领域服务模式创新。
智慧民生服务
《条例》提出,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探索开展网络化教学、区块链教育,打造智能化、数字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分析、环境质量管理智能化发展,保护生态资源;推动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应用和共享,为公共服务提供支持;推进多级联动智慧应急安全救援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水平。
智慧社会治理
《条例》规定,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完善业务系统功能,推动智慧司法、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仲裁、智慧调解等智能化服务升级,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公共安全监控资源联网、共享与应用,推动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实现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数字化治理;推行社会化众包治理模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城市共建共治;鼓励和支持智慧社区建设、物业小区数字化改造,实现便民服务、社区关怀救助等智能化;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扩大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推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化应用;促进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
海口发布城市大脑2.0
着力打造智慧交通、智慧政务(含智慧市监)、智慧市政、智慧医疗共十一大板块,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通过将城市中的生活、工作、娱乐、管理等场景打通,真正做到“一屏观天下、一数治全城”。
智慧城市
是指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城市。(记者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