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九派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11月30日上午,海口市贯彻落实《办法》座谈会在海口市政府办公区召开。
市妇联分管市妇儿工委办副主席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妇联四级调研员易梅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及四个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重点、意见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交流研讨。
通过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做好反家暴工作要着重加强这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受教育程度偏低、道德水平较差和法治观念淡薄的家庭,要持续加大力度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要注重预防、强化能力。各部门明确职责,进一步提升反家暴工作水平,通过早预防、早介入等方式处置家庭矛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从而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建立集预防、教育、报警、求助、就医、伤情鉴定、法律援助、调解、心理疏导为一体的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易梅在听取各方发言后表示,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对整个家庭及社会的危害性;多渠道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反家庭暴力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和依法维权;要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婚姻家庭纠纷的源头和早期干预工作;各区要定时专项排查,做好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家庭的调解工作,切实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庇护救助等综合救助服务,积极化解家暴苗头,预防家暴发生。
李军在讲话中指出,宣传教育是预防家庭暴力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综合运用各类宣传阵地,不断创新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反家庭暴力是一个涉及预防、处置、救助等多个环节的工作,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协作,构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联动机制,夯实反家暴的工作基础,切实保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共筑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就进一步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她要求,要保障家庭暴力救济途径畅通,实行反家庭暴力工作首接负责制,快速应对联动处置,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