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王辉摄影报道)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12月22日举行的《海口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年2月1日起施行,涵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数字产业化等六个方面内容。
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明确实行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孪生城市同步规划建设
根据《条例》,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城市。
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提出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明确实行新型基础设施与数字孪生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强调科学集约建设,规定杆路、管道等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及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开放用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享;突出建设海口“城市大脑”,打造城市治理、服务的数字化界面;构建统一高效的信息系统,要求新建业务信息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云上,原有系统向电子政务云迁移以及面向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应用应当分别集成在统一的平台上。
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条例》明确要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向海口市公共数据资源平台汇集共享,并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与交换,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路径;鼓励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和从事公共服务的企业依法向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数据用于共享和开放,拓宽信息资源共享范围。
引导智慧经济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发展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构建集成基础算力资源、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及计算技术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提供算力服务;鼓励和支持数据开放利用,发展数据清洗、加工、建模等数据服务和培育数据交易市场;探索开展多边国际数据服务和贸易合作;推动发展数字领域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前沿产业;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为数字产业领域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发展;培育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数字产业技术交易平台;引导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和平台计算能力等,支持创建数字经济领域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规定应当推动重点园区建设智慧园区,构建园区智慧管理运行、经济分析调度新模式,加快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智慧经济产业集聚发展;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发展,具体包括: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与运用和智能制造、促进新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推进国际旅游消费服务智慧升级、培育电子商务数字化新业态、引导信息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融合应用等。
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打造智能化、数字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在智慧社会治理方面,智慧治理作为推动智慧城市发展的主要实现路径,在优化治理主体多元化、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提升政府治理精细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规定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推动智慧司法、法院、检务、仲裁、调解等智能化服务升级,推动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明确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推行社会化众包治理模式;鼓励和支持智慧社区建设、物业小区数字化改造,实现便民服务、社区关怀救助等智能化;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推动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化应用,促进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在智慧民生服务方面,《条例》提出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打造智能化、数字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要求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分析、环境质量管理智能化发展,保护海洋、河流、森林等重要生态资源;明确推动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应用和共享,为公共服务提供支持;规定推进多级联动智慧应急安全救援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