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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报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市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风险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年7月21日起,解除美兰区甸昆教师村C栋、海南大学桥西小区周转房B栋、人民街道捕捞村号、春华路兆南丽湾北侧工地宿舍、碧海大道半岛蓝湾40号商铺、海南大学教工南区宿舍楼(43栋、44栋、46栋)、海甸二东路邮政嘉园,龙华区椰海大道伟业·智青春(1-5栋)和恒大文化旅游城(8栋、9栋、15栋、16栋)的中风险区管控措施。
二、自年7月22日起,解除琼山区高登铸管小区的中风险区管控措施。
解除后,我市辖区无高、中、低风险区,全市转为常态化防控。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