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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今年率先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和陵水黎族自治县6个市县启动安居型商品住房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14宗.52亩用地出让工作,已有10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开工,共计套。
据了解,目前海南6个试点市县开工套,分别是:
海口4个项目(共计套)
三亚2个项目(共计套)
五指山1个项目(套)
陵水1个项目(套)
其它非试点市县开工套,分别是万宁1个项目(套),白沙1个项目(套)。儋州市通过购房补贴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已遴选商品住宅项目23个,房源套。截止目前,共人(其中教师人,医务人员人)选中房源并签订认购书,总建筑面积约9.91万平方米,缴纳认购金和首付款约2.55亿元,销售总金额约9.16亿元。
海南通过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方式在全省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安居型商品住房主要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土地,销售价格按照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或者不超过当地商品住房市场均价的60%确定。在6个试点市县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也能够以与自身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购买一套住房。
海南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已经出让土地的试点市县,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利用超常规举措,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开工;省住建厅将会同省资规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定期督导检查,督促各市县抓紧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进展缓慢的市县,将及时予以通报;同时,省住建厅指导各市县谋划明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计划,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规划选址等工作;指导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符小霞通讯员杨洲(封面图为网络配图)编辑:林胖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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