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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了第12期活动周日走进海口凤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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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很多人都以为,父母、伴侣离世后,作为子女、伴侣理所应当继承所有财产。《民法典》对如何将财产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伴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社会实际提出的新规定。

需要提醒的是,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一、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二、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三、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

四、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为帮助市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海南特区报“律师来了”第12场公益活动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在海口市大园路凤翔新村小区举行。

本次活动聚焦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疑问,或遇到了法律难题,都可以现场咨询。届时,律师团队将耐心为市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若不方便到场咨询,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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