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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周报海口禁止向企业出售住宅,长沙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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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地产新政的推行,已经成为购房者判断本地楼市的走向的重要依据。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开始了解政策、解读政策,根据政策调整的方向给自己购房以参考。接下来的每周一,我们会盘点过去一周全国各城市推出的房地产行业新政(包括:土地、金融、市场调控等等),因全国有多座城市,如有遗漏还请谅解。海口: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商品住宅年1月8日,海口市发布《关于严格落实琼办发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要求:1、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除外);2、年4月22日20:00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3、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楼建设项目管理(具体对办公建筑内的配比、公共配套、层高提出具体要求);4、单一购房人在同一项目购买办公用房的累计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平方米;5、商品住宅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以上内容为整理版本,具体政策以原文件为准)内蒙古:调整部分公积金贷款业务年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不得以补缴代替);2、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含配偶)申请贷款当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结果不满15万的按15万计算;3、在内蒙古自治区内非呼和浩特地区购买住宅,购房地必须是购房者的工作地或户籍地(包含配偶);4、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呼和浩特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满足借款人(含配偶)有一方为呼和浩特市户籍(同时需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另外申请人或配偶个人信用信息中存在单笔贷款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将被列入失信名单不予贷款。绵阳:调整规划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1月3日,绵阳市调整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贷款调整:1、对拥有1套自住房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如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30%降低为20%,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30%提高到50%;2、对原5年内退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放宽至退休后5年,调整为对所有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提取调整:取消直系亲属(配偶除外)本地购房和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总结:海口市此次新政主要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禁止购买住宅)、新落户居民(只能购买一套房)以及商业办公楼(规范配比),政策表明了海口市的调控决心,但整体政策偏规划市场,从而海口市成为自西安、长沙、深圳、上海、杭州、南京、郑州后又一禁止向企事业单位销售住宅的城市。长沙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房价严控表现地非常出色,年长沙市GDP跨越万亿大关,年全市商品房销售均价元/㎡。在此次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城市中,长沙市的调控力度最大(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同时对于个人贷款逾期记录规定了最新要求,对于逾期超过记录要求者将加入失信名单不予贷款。给长沙市的公积金新政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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