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2月28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海口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的14个事项,纳入电子投票范畴,更好地维护业主权利,本规则自年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来源市住建局截图
全文如下:
海口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精神,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通过网络化信息化方式提升业主行使表决权的便利程度,更好地维护业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海口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区域内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活动。
本规则所称电子投票,是指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提供或指定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以下简称“投票系统”)为平台,业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