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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规范申请购房资格买房需申请购房资格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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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申请购房资格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p>

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海住建管()号)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房(二手房)出卖人在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购房人应具备购房资格。

购房资格申请是个人事项,原则上应由购房人申请。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量房(二手房)出卖.人不得收取意向购房人(未申请购房资格)的任何费用。若开发企业或卖房人收取意向购房人的任何费用,视为违规交易。自年11月15日起,意向购房人可通过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的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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