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亚叫停共享电动车之后,市民反映海口的共享电动车却没人管。无牌无证上路、路边乱停放。市民质疑共享电动车的安全问题,担心隐患。而针对这些乱象,相关部门的监管却并没有跟上。咱们海口适不适合发展共享电动车,职能部门如何规范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呢?我们继续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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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记者调查发现,发现市面上正在运营的数千辆“叮当出行”共享电动车,存在无牌无照上路行驶,车辆未安装显示速度的仪表盘等问题,而正在筹备上路的上千辆“小蜜”单车也存在类似问题。缺少了强有力的监管,海口市面上共享电动车的秩序不容乐观,乱停乱放、妨碍出行。记者拨打举报后,城管表示没听过共享电动车,也没有到场处理。而赶到现场处理的交警表示,海口没有共享电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停放在停车位内的共享电动车若没有骑行上路,他们也无法查扣。昨天上午,对于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运营的监管问题,记者再次走访了多个职能部门,寻找答案。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郭旭东:我们海口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实行目录制的,你必须申报这个电动车自行车目录,申报通过才能在路面上进行投放和使用,叮当出行和小蜜,这个两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在我们5批(目录)之内。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再次确认,“叮当出行”和“小蜜”共享电动车没有经过备案登记,属于违规投放和使用。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郭旭东:我还没有经过调研,我也不清楚他目前完全符合电动车自行车的条件。(自个上路了,还租给用户。)这个问题,还是建议咨询海口市交警支队,因为他们负责路面的监管,下一步我们共同研究下这种共享电动自行车这种新鲜事物能否在我们海口进行正常的通行和使用。郭旭东表示,对于目前市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他们只能再进行研究,无法查处。而对共享电动车上路投放和使用的监管,需要问交警部门。随后,记者来到海口市交警支队,了解情况,不过,交警部门没有正面回应。
声音来源: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工作人员:你在目录就上牌,不在目录就上不了牌啊,没上牌的话,肯定上路就会被查扣。那你停在路面就属于准入,不属于我们这边。(记者:不上路就查不了?)这边真的没法说,秩序科说,他说这个不属于我们这边说,他说如果说准入的话,是交通局或者城管。交警方面表示,共享电动车路面投放的监管问题,属于交通局或者城管部门管。记者随后来到海口市交通港航和运输管理局。
海口市交通港航和运输管理局综合运输处工作人员:准入也不是我们,我们目前的话,国家也没有这样的一个规定,共享电动车这一块,海口市这块,我们交通局没有具体负责。像停放的话,还是城管委。
最后,记者来到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管秩序问题。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协调处工作人员:共享电动自行车好像都是交警在管,共享单车是我们城管的职责。(记者:谁有确定说,共享电动车是交警管吗?)没有啊,可是电动车不是我们还要上牌,才能入市嘛,这是交警管的啊。(记者:他说停在道路上,查不了,准入东西要问其他部门?)准入这块,你投入市场,政府都没有下文说。哪个部门批啊,准入啊,你说我们城管局管啊。
多个城市叫停共享电动车市民热议呼吁监管
记者一圈跑下来,质监、交警、交通、城管,四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说法,表面上,他们的说法似乎也都有道理,但实则是,现阶段共享电动车本身就没到达海口电动车管理的要求,属于违规投放,但又没有部门表示可以叫停,这让人有点匪夷所思。而在全国,有多个城市,都选择了叫停共享电动车的投放。而在去年的5月份,交通运输部就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年5月22号,交通运输部在发布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征求稿》当中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专家表示,出于安全考虑,选择了比较审慎的发展态度。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杨新征:有些城市就提出来,车辆本身自重比较重,车速也相对比较快,同时也担心电池的一些安全风险隐患,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所以有些城市就提出暂不发展。也有些城市认为电动自行车,解决了部分居民中短距离出行需求,通过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能够有效遏制,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是也是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他们采取的态度是比较审慎的态度。
去年,北京、上海、深圳、天津、杭州、西安、郑州等一、二线城市先后叫停共享电动车的投放。北京市发布的《北京鼓励发展共享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交通部门认为,电动车充电过程,以及露天停放,都可能对电池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的编制说明中,上海市交委认为,共享电动自行车产权不属于个人,存在骑行对象不确定、不固定,车速较快,影响人身安全。每次使用后缺少安全性能检查和操作交接,驾驶操作不当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而在海南,三亚叫停共享电动车的理由是,共享电动车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给城市管理带来负面影响。海口市面上的共享电动车,何去何从,市民们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海口居民:(还有共享电动车)疯了疯了,不要,太夸张了,这个空间更大,你妨碍了大家的公共道路区域,绝对要处罚。
海口居民:(共享)电单车对我们出行来说是很方便的,因为不是在推行,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吗?其实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监管的话,政府部门,没有采取实际的措施,肯定会受很大的影响,目前在我看来就是很不理想。
采访中,大家都表示,共享电动车确实能够给大家的出行提供便利,但前提必须是安全、有序、合理合法。如果存在隐患、扰乱秩序,则必须由监管部门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或是直接叫停。
海口居民:还是安全上面吧,因为电池、速度啊。海口的电动车是蛮多的,加上共享电动车的话,负荷蛮大的,希望质监部门能够主动去查。
海口居民:今天可能没有事故,明天后天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甚至引发更大的问题,毕竟把隐患在发展之前先扼杀掉,可能对我们的发展更好一些。
海口居民:现在起政府你要规定一个部门去管,新鲜事物肯定不断得出现,问题肯定是不断地出现,但是政府你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啊。
评论:别等问题成堆再来收拾烂摊子!
最近出现在海口街头的共享电动车,一无上路许可,二无车辆牌照,三无车速显示,四无车速限制,五无规范停车,扰乱了省会城市的交通秩序,也破坏了市容的整洁美观,给海口市的“双创”工作抹了黑。面对广大市民发出的严格监管、严格治理的呼声,我们又再次遭遇了“九龙治水”、多头治理的尴尬。质监、交警、交通、市政市容委等部门不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作为,而是互相观望、互相推诿,“这个不归我们管”、“那个我们管不了”几乎成了某些职能部门的口头禅,这就给违规上路的共享电动车留下了生存空间。违规违法现象刚刚冒头的时候,职能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这样做执法成本就可大大降低。而不要等到问题成堆、事情闹大甚至摊上大事儿了才来收拾烂摊子,这样的执法成本就会大大增加。道路交通是城市的动脉,也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千万疏忽不得!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直播君加个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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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黄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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