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海口调整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时间内附申 [复制链接]

1#
海口引进人才

海口受理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时间已统一调整为

工作日正常受理

自年4月1日起,由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每年第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统一调整为工作日正常受理。

根据《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

年5月13日以后

第一次在海口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才

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

补贴申请资格条件

(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50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三)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

(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补贴标准

(一)50岁以下拔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租赁补贴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二)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55岁)住房租赁补贴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三)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四)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要求的人才住房保障对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按要求向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报,也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登陆后,切换至海口市→专题服务国内人才服务→进入主题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理)。

申报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